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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4 13:23:00
曝光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政府涉嫌违法窝案事实
揭露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东杜尔基镇官员违法事实
于国福有话说
核心提示:目前,由于土地向外发包可以赚钱,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不顾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以身试法,巧取豪夺,把已经确权的农民集体土地,非法霸占进行贪污,用于腐败交易,严重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引发农民不满,集体上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本案是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东杜尔基镇明星村的一例,村民集体1830亩和66.4亩,在依法确权后被该县、镇、村实权官员违法霸占,造成明星村集体土地缺少,村民生活水平下降。以上1830亩集体土地,其中有1112亩被原镇书记(已经升迁)发包村书记,村书记又转包给外地人,土地收入全被历届镇政府官员世袭贪污。另外718亩被原镇委书记单独长期霸占,66.4亩山坡地,被村委书记作为私有财产送给公务员。数十年来他们不顾村民疾苦,涉嫌贪污明星村集体土地公款金额超过数百万元(初步计算),每一届官员从中敛财后就升迁官职。村民多次依法向县委、政府举报,可是他们不尊重事实,有法不依,官官相护,包庇推诿。其行为严重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联名委托、举证,证明现已经升迁至副县长的原镇委书记王延波、村委书记宋庆林还存在贪污国家粮补、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等多项违法犯罪事实。
事实与证据
在2013年1月3日,笔者得到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东杜尔基镇明星村联名代表授权委托,要求对现已经升迁的原镇党委书记王延波和明星村支部书记宋庆林违法贪污明星村集体土地公款、破坏水利设施等事实进行舆论监督、举报、跟踪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1、涉嫌贪污明星村集体土地公款合计:424.88万元的事实证据: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客观事实和证据,证明在1992年,国家在明星村集体土地上开发二期农田建设项目3302亩(见附件:证据一“明星村被占农田平面图”)。1994 年项目完成后,归还给明星村1000亩,其余2302亩被镇政府官员以盈利为目的长期非法使用,1998年当地发生水灾,农民土地被水冲毁,明星村村民向突泉县政府申请要求镇政府归还属于自己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直至到2002年归还明星村农田472.1亩。根据证据证明余下1830亩,其中1112亩图号:88-12-13-20-21的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属于明星村(见附件:证据二“土地登记审批表图号:88-12-13-20-21”),其应该归还给明星村村民的集体土地,却被镇政府官员为了贪污私利,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一直被镇政府党委书记发包给明星村以外的人承包。从2005年12月25日,原镇书记王延波将(本案证据二)突泉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产权人明星图号:88-12-13-20-21的土地1112亩分别在2006年、2011年两次通过突泉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换发了非法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见附件:证据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图号:88-12-13-20-21”)以掩盖其侵犯明星村村民集体土地的事实。而后镇书记王延波以每亩88元的价格,承包给村委书记宋庆林,宋又转手对外发包每亩200元,他们共同取利。余下718亩也在镇书记王延波手中,对外发包每亩200元,承包期到2014年。根据村民代表证明自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颁发惠民粮补政策以来,明星村集体农田3302亩每亩50元左右粮补款和1830亩每亩200元的发包款,全部被镇书记王延波和村委书记宋庆林非法占为己有。以上自2004年至今他们已经贪污8年,涉嫌贪污明星村集体土地公款合计:424.88万元【(3302亩X50元/亩=165100元)X8年=1320800元;【1830亩X200元/亩=366000元X8年=2928000元)】。
2、破坏电力设备获利7.4万元,造成国家投资农田水利工程重大损失的事实证据:根据村民代表证明由于当地农田十年九旱,在2007年国家划拨巨款,发展农田农田水利建设设施,给明星村打农田水利电机井31眼,其中到位安装水电泵15台,其余的16台每台2000元左右(32000元)没有安装到位,就被镇书记王延波侵占不知去向。农田地下挖沟地上架线道路均已修好,在2010年7月15日验收,在7月16日15台水电泵全部被村支书宋庆林破坏以每台1000元(15000元)的价格卖掉(见附件:证据四“被破坏后的电机井房照片”)。随后,镇书记王延波又将用于农田水利的电力设备变压器6台每台4500元(27000元)卖掉(见附件:证据五“破坏后的电线线路照片”),后来安盟建行来抽查时,他们只好雇佣两台水电泵安装在井上,每台一天200元,可想安盟建行投入了上千万元,一夜之间变成镇书记王延波、村书记宋庆林的私产。而农民为了抢机井在5月1日,还砸死了人(段文杰),我们去盟里告状,他已经知道他犯了法,他安排人把农开电灌四个大字刷掉,井报废,老百姓根本没得利益。
3、原镇书记王延波贪污村民集体建校款9.153万元和村书记将村集体土地无偿送人的违法事实证据:根据村民代表证明,在89年明星村为了培养下一代,用土地16.4亩由国家拨款和村民承包11300多亩农田每亩出8.1元钱(91530元)建设村学校房子21间。由于学校集中教学,学校没有使用,村民出的91530元建校被镇委书记王延波从教育局要回来贪污掉。在2010年镇政府书记王延波将敬老院挪到学校房里,说将学校卖给村书记宋庆林了,敬老院院长,是镇书记王延波任命村支书宋庆林担任,结果冻死一个人。另外,村书记宋庆林利用职务之便,把明星村西山坡留用村民建房宅基用地66.4亩集体土地,无偿的送给突泉县技术推广中心的公务员陈青山占用至今。
4、村民选举代表上访要地主张合法权益被打击报复事实:根据三分之二村民联合签名(见附件:证据六“村民签名”),选出村民代表依法上访讨要1830亩明星村使用权耕地。在2010年3月20日,村民代表和委托律师到村书记宋庆林家要耕地,被宋庆林的老婆拖出门外。下午村民代表又去镇政府找镇书记王延波要耕地,王延波说:“台湾你也想要呢,那是妄想!”3月26日突泉县政府丁副县长接待村民代表,说明1830亩耕地的权属就是明星村。可是土地至今被镇、村官员非法发包给一个外地梅河口的人,所有承包款都被原镇书记王延波、村书记宋庆林贪污。村民代表在2012年依法上访主张讨回1830亩耕地权益,却被打击报复。
综上,原镇书记王延波、村书记宋庆林非法侵占发包属于明星村村民的集体土地、贪污国家粮补款两项8年计:424.88万元、电力设备获利7.4万元并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贪污村民集体建校款9.153万元,无偿把集体土地送给公务员。涉嫌贪污、侵占共计:441.43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程序规定应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笔者受联名村民委托,依照《宪法》相关规定,代理曝光进行舆论监督,希望突泉县检察院反贪局及时调查立案。届时,笔者将依照相关法规规则,依法代理村民向上级检察院反贪机关提出控告,为村民主张合法权益。
于国福有话说
联系电话:18901020982,电子邮箱:1287274393
2013年4月24日於北京
附件:
证据:
证据一“明星村被占农田平面图”共一页(复印件);
证据二“土地登记审批表图号:88-12-13-20-21” 共七页(复印件);
证据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图号:88-12-13-20-21” 共十一页(复印件);
证据四“被破坏后的电机井房照片” 共一页(复印件);
证据五“破坏后的电线线路照片” 共一页(复印件);
证据六“村民签名” 共四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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